談可撤銷婚姻的條件
核心內容:我國《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本文就由訴寧網的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可撤銷婚姻的條件。詳情請看以下內容?! ∫?、可撤銷婚姻的條件: ?。ㄒ唬┮蛎{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ǘ┦苊{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如果想離婚,應該達到離婚的條件,即感情完全破裂,或者存在以上可以撤銷的情形?!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可以撤銷的原因為脅迫?! 】沙蜂N的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結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賦予一定的當事人以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該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而使該婚姻無效的婚姻。通過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使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關系失去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可以撤銷的原因為脅迫。所謂脅迫,是指非法地以將要使他人產生損害或者以直接對他人實施損害相威脅,使某人產生恐懼或者因受到損害而結婚。脅迫的手段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非法地以將要使他人產生損害相威脅,而使某人產生恐懼。將要發生的損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體、財產、名譽、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沒有法律依據。同時,這種損害必須是相當嚴重的,足以使被脅迫者感到恐懼。例如,以不與其結婚燒毀對方的相威脅,而迫使對方與其結婚等。另一種是直接對他人實施不法行為,給某人造成損害,而迫使該人結婚。這種直接損害可以是對肉體的直接損害,如綁架對方,也可以是對精神的直接損害,如誹謗對方等。當事人在受到威脅而結婚時,其締結婚姻關系的行為并不是出于其真實的意思表示,這就違反了婚姻法關于婚姻自由、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規定,因而法律賦予受脅迫的一方以撤銷婚姻的請求權,使受脅迫的一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來選擇自己是否與對方結為夫妻?! ∫罁幎?,因脅迫而締結的婚姻是可以撤銷其婚姻關系的。因脅迫而結婚,主要是指婚姻關系中的一方當事人或者婚姻關系之外的第三人,對婚姻關系中的另一方當事人,予以威脅或者強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當事人違背自己的意愿而締結婚姻關系的婚姻。[page] 三、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撤銷當事人的婚姻關系?! ∶{迫婚姻違反了結婚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原則,是違法婚姻,考慮到被脅迫的一方,在結婚時,雖然是違背了自己的意愿與他人締結了婚姻關系,但有可能在和他人結婚后,組建了家庭,經過一段時間生活,與對方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婚姻關系還不錯,特別是在有了孩子的情況下,與對方、與孩子更有一種難以割舍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明確規定脅迫婚姻為無效婚姻,不一定適當。經過反復研究,新修正的婚姻法將因脅迫而締結的婚姻,規定為可撤銷婚姻,把是否否認其婚姻效力的申請請求權交給受脅迫方。如果受脅迫方不想維持因脅迫而締結的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經有關部門審查核實,宣告該婚姻沒有法律效力;如果最初受脅迫,但后來愿意共同生活,則可以放棄申請撤銷婚姻效力的請求權,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撤銷當事人的婚姻關系?! ∷?、可撤銷婚姻的婚姻法規定: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因為脅迫當事人結婚,違反了婚姻自由和結婚完全自愿的原則。所以,法律賦予受脅迫一方撤銷該婚姻的權利。但是申請撤銷婚姻,應當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規定以上的時間限制,既是福州偵探公司尊重當事人的主觀意愿,同時也是出于維護婚姻穩定的目的。